解读文本:《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图解:《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4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第三条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实现供应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工厂实施绿色制造的关键,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第十条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积极稳妥推动本地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效期内培育对象应对照相关绿色工厂创建标准持续开展绿色化改造提升,实施绿色制造宣传推广行动,第三十条本细则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