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资金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29号)列支,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中共永春县委统战部(永春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952387009912317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附件:1.福建省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2.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分配表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29号)中共永春县委统战部永春县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