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根据《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镇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165号)文件精神,我局经综合评审后拟确定1家为镇海区2022年开展沼液配送的主体,现将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5月7日起至5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518联系电话:89389508联系人:邹驰附件:镇海区2022年开展沼液配送企业.docx镇海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