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神,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2024年11月19日常州市武进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加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推动农村产业链延伸,二、目标任务聚焦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和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三、扶持重点(一)支持培育农业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拉长产业链,(二)支持培育家庭农场,重点支持家庭农场产业融合能力提升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重点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及市场营销、技术创新与推广、数字化手段应用、成员培训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