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新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24〕52号)文件要求,实施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在县域内外择优选择具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对象参与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遴选的对象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二、遴选条件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再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各环节服务工作,(二)申报地点永新县乡村振兴中心(三楼)(三)申报资料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资料:1、填报《永新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申请表》,4、农业机械、设备操作机手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四)遴选公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服务组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各环节服务工作,同时遴选出来的服务组织要纳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附:永新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52号)关于永新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永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