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及脱困解困成果,提高城乡脱贫劳动力外出求职就业的积极性,促进城乡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63号)等文件精神,对城乡脱贫劳动力跨地区求职就业,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贴,2024年度第四批交通补贴共受理城乡脱贫劳动力8人,全部为省内务工,经各乡镇、街道办统一申报,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审,现拨付2024年度第五批城乡脱贫劳动力8人交通补贴共计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现公示如下: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790-5892956,分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15日2024年度第5批城乡脱贫劳动力交通补贴花名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