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和《2024年晋安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榕晋农[2024]189号)文件要求,经乡镇推荐上报、我局局务会议研究,拟确定:福州市晋安区永康家庭农场为我区2024年家庭农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反映,监督电话:83640450联系人:涂伟涛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福州市晋安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4日翻译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