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上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予扶持,对工业产值、服务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和50亿元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7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的给予扶持,分别给予国家级100万元、市级50万元、区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工业企业总投入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交通物流费给予扶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足2000万元、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以上的,同一企业、产品及品牌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产业园区新引进落地的工业项目,按项目设备的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