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浙经信绿色〔2024〕105号)要求,对照《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浙经信绿色〔2024〕104号),经各市组织申报初审推荐、省级部门联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建德经济开发区(建德功能性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10个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名单、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100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名单,现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根据省级绿色制造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将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移出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名单,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3),在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遴选中,培育推荐了一批高质量企业,进一步强化对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的培育创建和动态管理,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附件:附件1—3.wps1.2024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名单2.2024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名单3.省级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调整名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