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79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渝建〔2023〕1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渝中区既有商业商务楼宇改造向绿色化转变,提升建筑绿色化水平,围绕建筑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四大原则,我委牵头编制了《渝中区既有商业商务楼宇绿色化改造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共同推动渝中区楼宇载体品质提升和经济升级,附件:渝中区既有商业商务楼宇绿色化改造导则(试行)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4年11月13日附件下载:1.渝中区既有商业商务楼宇绿色化改造导则(试行).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