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发〔2024〕12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4〕34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了2024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开放共享管理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对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薪酬、评价等政策落实不充分,对科研实验人员专业化培训不重视,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人员相对不足,二、考核结果湖南农业大学等21家单位管理制度规范,三、有关要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释放科技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规范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与开放管理,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企业等社会用户开放共享,考核结果将作为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购置审核、管理单位分级分类考核、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附件:2024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