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政策的公告》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升消费者获得感,经南平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研究,现对《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发改〔2024〕1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分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在《工作方案》中家装改造类产品基础上,增加门、窗、吊顶、窗帘、墙布5类产品,2.在家庭厨卫类基础上,增加取暖器产品,3.此次调整增加产品的补贴政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