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10月17日-10月31日期间,经消费者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分批次会同市公安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审确认,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截至10月31日共审核通过451件,现将第三批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等形式向三明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8242168),附件:2024年三明市汽车以旧换新拟补贴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