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一、提名要求(一)提名范围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和企业技术创新奖共5类奖项,2.项目成果应用要求(1)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须经过两年以上的正式应用和实施(整体技术应用时间、科普作品公开出版时间须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含当日)),3.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及其排序要求(1)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山西省注册独立法人单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须为山西省注册独立法人单位,并由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提出,(11)上一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奖项目前三名的完成人,作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我省范围内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2)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二等奖省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我省范围内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可提名1项,2.单位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坚持优中选优,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4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四)专家回避申请材料提名单位(专家)对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专家回避申请材料需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提名单位(专家)将全部书面提名材料统一报送到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