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春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春财农〔2024〕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培育资金与任务项目资金68.1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227名,组织学员到省(市)电商产业园、省农村实用人才(数字化类)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或县(区)电商基地(以上统称为电商学习基地)参观学习,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二、申报条件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历年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在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阳春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阳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