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集聚川渝优势科技资源,推动川渝共同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3〕7号)、《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128号)等相关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一)实验室依托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川渝两省市的独立法人机构,(二)实验室由川渝两省市各一家单位牵头,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应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四)拥有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究团队,具备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科研任务的能力,(五)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牵头单位为企业或科研院所的,(七)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九)原则上上一年度已牵头建设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不再牵头新建,11份)报送至: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处1411办公室四、联系方式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处:023-67839361、023-67605997附件: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提纲)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