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2号)文件精神,2024年6月份县经信科技局组织企业申报2023年度研发费用补助,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委托杭州振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经信科技局高新产业科反映,联系电话:89601925(高新产业科),关于淳安县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审核结果的公示.doc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