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扶贫车间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怒人社通〔2020〕4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怒人社通〔2021〕173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升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动我县就业帮扶车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贡山县聚诚种植有限公司、贡山县云洁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贡山县秋那桶迪次融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布草餐具洗涤厂3家公司自主申报,茨开镇人民政府、丙中洛镇人民政府对生产车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实地核查,县人社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实地复核和认定,符合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条件及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1日(联系人及电话:普秀华0886-351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