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深度合作,现就开展昌平区第三批“科技副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通过“科技副总”工作,更好地发挥专业人才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间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纽带作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二、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4日三、申报条件(一)“科技副总”拟聘专家派出单位范围1.全国范围内的985、211高校,四、申报要求(一)“科技副总”担任岗位一般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副总、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二)“科技副总”每个服务期为2年,五、支持措施(一)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副总”在服务期内可享受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保障,(二)经费支持1.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承担的合作项目50%的资金补贴支持,2.“科技副总”享受人才生活补贴,合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科技副总”生活支持,4.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科技副总”课题项目,5.获聘“科技副总”一个服务期内仅可获得一个合作项目资金补贴支持,六、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科技副总”专项课题信息表(附件1)及“科技副总”专项课题任务书(附件2),)附件1科技副总专项课题信息表.xlsx附件2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副总”专项课题任务书2024.docx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年10月28日关于开展昌平区第三批“科技副总”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