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促进就业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昌平区财政局、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昌平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的通知》(昌财社〔2010〕186号)、《关于印发<昌平区扶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昌人社发〔2022〕32号)的要求,现将经初审合格的北京兴寿兴通商店等25家用人单位,招用昌平户籍城乡劳动力申请昌平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日,联系电话89762670,附件:昌平区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汇总表.xls2024年9月26日为加强促进就业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昌平区财政局、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昌平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的通知》(昌财社〔2010〕186号)、《关于印发<昌平区扶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昌人社发〔2022〕32号)的要求,现将经初审合格的北京兴寿兴通商店等25家用人单位,招用昌平户籍城乡劳动力申请昌平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日,联系电话89762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