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4-11-18
第五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良资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对拟收购的不良资产进行独立、客观、充分的尽职调查,第十四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根据尽职调查、估值、资产定价结果制定收购方案,第十五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收购资产,第二十三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第二十九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租赁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时,第三十九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拟处置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应坚持“评处分离”原则,第四十二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资产处置公告的内部工作程序,第四十五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设置专门的资产处置审核委员会等经营决策机构,第四十七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实施处置方案,第六章风险管理第五十七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与所从事不良资产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备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信息系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严格防范资产收购、资产定价、中介机构选聘、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第六十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分支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的授权与管理,第六十一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不良资产业务内部检查监督制度,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六十五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定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不良资产业务有关统计报表和相关报告。

更多精选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2024-11-18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