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现将2024年中山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拟补助人员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止共7天,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单位:中山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附件:2024年中山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拟补助名单(第四批)中山市商务局2024年11月18日附件下载:2024年中山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拟补助名单(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