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工企业函〔2024〕46号)等精神,经企业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型、诊断型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附件: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型、诊断型服务机构名单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4日附件下载:附件: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型、诊断型服务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