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BG2024035关于废止《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最新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清工信〔2024〕86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附件:《关于废止《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政策解读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远市水利局清远市商务局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