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和《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商务局已按要求完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共有830名消费者通过领取“以旧换新”补贴的申请(详见附件),本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要求同一辆新车、同一辆旧车仅能参与申领一次购车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其他财政购车补贴,附件:1.关于2024年揭阳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已通过名单的公示(截至2024年10月31日)揭阳市商务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