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如皋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皋人社发〔2019〕129号)、《关于印发〈如皋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皋财社〔2020〕25号)》要求,现对以下企业新型学徒制后续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序号开班企业开班学校培训工种培训等级培训合格人数补贴资金(万元)1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江海高级技工学校化学检验员四级181.2合计1.2备注:新型学徒制班,培训等级四级,培训期1年,开班时学员合计30人,已预支补贴资金6万,结班时有合格学员18人,故应获后续补贴资金为1.2万元(18人*0.4万-6万),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或财政局社保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如皋市人社局职建科051387287602市行政中心B1217如皋市财政局社保科051387623869市行政中心A722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