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登记公示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邦顺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地面砂浆、石膏砂浆、防水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薄层砌筑砂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经审查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结束,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如皋市政务中心礼堂B405),联系电话:0513-87516423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