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一、项目概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11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按照91.28元/亩核算下达,单季作物服务分为耕、种(含育秧)、防、收(含烘干)四个环节,按照“综合托管系数”耕地0.36、种(含育秧)0.27、防治0.1、收(含烘干)0.27核算各环节服务面积,收(含烘干)25.28元/亩,二、申报条件(一)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五)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包括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数据、服务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等,提交手续合格的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机具照片,有承接意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乡镇(涉农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根据申报主体实际情况、申报资料等方面对申报主体的经营情况、服务能力、行业口碑等各方面进行打分,公示期结束后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指导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