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鼓励建设主体持续加强市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以及已升级为省重点实验室或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市重点实验室不参加本次评估,三、评估思路依据市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要求及评估工作相关要求,从成果贡献、科研项目、人才队伍、运行管理、依托单位投入等方面进行评估,从科学、技术、经济、社会等多元价值维度评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以评促建通过评估摸清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四、评估内容重点聚焦成果贡献、科研能力、人才队伍、运行管理、依托单位投入等方面,综合评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七、申报方式参评单位在网上填报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选择“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栏目在线填报评估申请书,八、有关事项1.请各参评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做好评估准备工作,或存在已升级为省重点实验室或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不参与本次评估情形的市重点实验室,未按期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的市重点实验室,4.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对实验室固定人员科研诚信行为进行检测,九、联系方式本次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委托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实施,附件:1.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名单2.深圳市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申请书(院校类和医院类)模板3.深圳市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申请书(企业类)模板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11月18日附件下载:附件1.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名单.xlsx附件2-1.深圳市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申请书(院校类和医院类)模板.docx附件2-2.深圳市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申请书(企业类)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