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文件规定,现就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建站资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需按规定程序办理资助申请,并严格按照《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规定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对各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二、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8日到11月29日三、申报条件申报建站资助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备案(含2023年及2023年前)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2.设站以来有1名以上(含1名)新引进博士全职在设站单位工作,五、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https://dghrss.dg.gov.cn/jsrc/,按要求整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并报送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经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公示后拨付博士工作站建站资助,六、佐证材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获批文件,设站以后新引进全职工作博士相关证明材料(在站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设站单位年度博士招收计划和博士科研工作计划,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8日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建站资助申报工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