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政发〔2024〕8号)和《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二、奖励标准每家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三、办理流程申报企业于11月18日-11月24日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四、注意事项“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按规定不得申报享受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五、联系人政策咨询联系人:杜凯,0577-86969662(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高新与自创区建设科)温州湾新区科技和人才局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