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山市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昆商〔2024〕54号)等文件要求,经单位申报、项目评审等程序,现对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流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项目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部门:昆山市商务局电话:0512—57501855地址:昆山市夏东街政务服务中心东区B栋26楼邮编:215300附件: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流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项目企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