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施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逐步建立符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权责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将《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应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26日前送至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65号2楼水务管理股,电话:86816251)附件:附件1:《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