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27号)规定,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申请2024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贺兰县洪广镇芙蓉堂大药房等974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返还资金总额为1299026.3元,现将审核认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书面或来访的形式向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联系人:汤静举报电话:8082006附件:2024年企业申报稳岗返还资金第一批认定表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