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43号)文件精神,经筛查,拟对以下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以最终发放数据结果为准)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馈,电话0432-69983087,序号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稳岗返还比例拟享受稳岗返还金额1221000072572吉林市三元通慧劳务派遣有限公司60%8060.322221000074697吉林市酬勤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0%31568.043220299300222吉林市畅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0%666006.784220299108176吉林市吉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0%46799.6851070017999吉林市林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44606.3761070009609吉林恒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60%554.117220299206147吉林市广田服饰经销有限责任公司60%277.068221000092710吉林市厦工久巨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60%1205.59220299106036吉林省第二松花江防汛机动抢险队60%6730.5610221000088419吉林市撼龙测绘有限公司60%2216.4511221000092420吉林市松投船业有限公司60%8072.63121000091278瑞锦城市设施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60%277.06131070028166吉林市惠美生鲜超市有限公司60%1108.2214221000086376吉林市永昌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60%144015221000081995吉林市龙琪升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60%14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