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汉政发〔2024〕7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汉区财农〔2023〕86号),以及汉滨区农业农村局《汉滨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区农局字〔2023〕36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经营主体申报、村核实、镇办复核、区级实地田间测产,进行综合研判,经研究决定,对汉滨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助予以公示,本次奖补共10个镇办21个经营主体,补助总资金500000元,公示期10日,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汉滨区农业农村局(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反馈,联系电话:3287854举报电话:123170915-3224998联系人:陈志恒附表:汉滨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补助表.xls汉滨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