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4年11月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525702)反映,东园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名单行政村申请人获批位置报建类型获批占地面积(㎡)获批总层数获批总建筑面积备注阳光社区杨宗荣阳光社区翻建1203300琅山村庄文华琅山村翻建1203300东园社区庄伟钦东园社区翻建98.43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