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组织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已经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财政部、河北省组织的高端财会人才培养的,二、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对象的选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请登录全国统一平台(ausm.mof.gov.cn)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到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rygl.hebcz.cn/)进行注册,设区市财政部门按照报名条件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初审后提交省财政厅,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笔试,(三)确定培训对象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资料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三、培养时间和地点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企业类)培养周期为3年,四、培养方式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学员要定期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学习总结、专业论文、调研报告、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学员在培养期间或培训结束后,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的选拔、培训、食宿、管理等培养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