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招募公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24号)和凤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巩固提升持续运营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字〔2023〕30号)和《凤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招募工作方案》(凤电商办发〔2024〕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开招募遴选凤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下文称“电商中心”)营运机构1家,从事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媒体运营等相关业务,非本地化企业须在凤山县内注册电子商务企业(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凤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方案,(二)负责组织凤山县电商培训工作,(三)指导凤山县电商达人直播培训及后续服务工作,(六)配合主管部门协调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九)收集凤山县电商数据及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二)享受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包含O2O展示中心)及二楼培训室、电商孵化室等场地合作期间的免租政策,(二)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方案评审:县电子商务办公室组织电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入围企业的运营方案进行评审,4.确定运营企业: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确定电商中心服务运营企业,5.服务营运企业与业务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二)报名企业申报材料内容为企业承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