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创新类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现组织开展创新类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工作,且全职在新区(不含保税港区)工作的创新类高层次人才(含第四批创新类人才、即时认定创新类人才、“一事一议”创新类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年度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结合人才业绩情况确定“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的评估等次,发放年度生活补贴的100%,发放年度生活补贴的80%,暂缓发放年度生活补贴,四、有关要求1.业绩评估工作是创新类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资金兑现的重要依据,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后流动到区内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2.评估对象须严格按要求填写《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附件1),3.评估对象所在单位需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报送,5.逾期未报送业绩评估材料且未申请延期评估的视为不参加业绩评估,附件:1.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docx下载2.提报资料清单.docx下载3.承诺书.docx下载4.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docx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5日(联系电话:0532-8516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