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63号),根据《全南县加强就业创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全人社字[2022]8号)文件精神:1.对在乡(镇)、村认定的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月工资达200元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按1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帮扶对象岗位补贴:对帮扶对象平均月工资达800元以上的,按1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帮扶车间岗位补贴,2.吸纳5-10名帮扶对象的给予2.6万元补贴:吸纳10名以上的给予3.6万元补贴,一年只享受一次,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核准,确定我县2024年申报百宝、海龙、盛世蓝图、时尚美帮扶车间补助资金:现就拟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共七天,其中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举报电话:2632969,联系人:缪丽序号企业名称吸纳脱贫户人数(个)个人岗位补贴(元)企业岗位补贴(元)运行费补贴合计1百宝帮扶车间110001000/2海龙帮扶车间660005000260003盛世蓝图帮扶车间550005000260004时尚美帮扶车间440004000/合计16160001500052000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