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现开展2024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进步奖扶持政策申报工作,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经认定或批复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以批文时间为准),现将拟拨付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意见,三、补助标准1.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成果完成团队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成果完成团队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自2024年11月22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确认政策时间2024年11月29日24:00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707072附件:1.集美区2024年拟兑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进步奖”项目奖励企业名单2.集美政策申请端操作手册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