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2023年-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请事项通知如下:一、贴息内容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贴息对象: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主体”),贷款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原则上比重不得低于80%,(三)贴息额度:对贴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项目,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奖补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以预算额度为限,依次落实三个优先原则: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类贷款优先享受贴息政策,年化利率低于5%的贷款优先享受贴息政策且贷款利率越低越优先,贷款合同签署时间越早的越优先享受贴息政策,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当年1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65%)或者所付利息的100%,经办银行按照独立调查、自主审批、自担风险、执行优化利率的原则放款并配合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贷款合同、付息凭证、贷款用途等),于11月19日前上报县果业发展中心33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