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等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经研究筛选,现对莲都区2025年度中央、省、市、区民族发展资金拟入库项情况进行公示,1.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3日,2.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人或来电方式实名向莲都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反映,莲都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监督电话:0578-2027990,附件:莲都区2025年度中央、省、区民族发展资金拟入库项目情况公示表莲都区2025年度中央、省、区民族发展资金拟入库项目情况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