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精神,省科技厅于2019年启动建设首批14个省创新型县(市、区),三年建设期满后,根据《湖南省创新型县(市、区)培育建设实施办法》(湘科发〔2022〕39号)有关规定,形成首批省创新型县(市、区)验收通过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验收通过是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更是县域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各创新型县(市、区)要按照《湖南省创新型县(市、区)培育建设实施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建设主题,不断提升建设质量,打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引领高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附件:首批省创新型县(市、区)验收通过名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