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等文件精神,大化华达电子厂、大化敏利电子制品厂等7家帮扶车间向我局提交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请,经审核,64人带动就业补贴金额为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872926、5822194,附件:2024年11月大化瑶族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公示明细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1日文件下载:2024年11月大化瑶族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公示明细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