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核公示磐文广旅体许告字〔2024〕004号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名称:磐安县无境网吧有限公司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宝龙广场6幢108号商铺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法定代表人姓名:陈聪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示时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2日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1.距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电话:0579-84661826受理人姓名:杨晓丹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四楼文广旅体局邮编:322300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