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全省经批准设立或纳入名单制管理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了“失联”“空壳”排查工作,根据相关认定标准,现对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交易场所“失联”“空壳”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11月9日-11月15日联系电话:0531-51783985附件: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失联”“空壳”机构名单.pdf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