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园企业:《南川工业园区水江化工产业园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准入制度(试行)》经研究同意,重庆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南川工业园区水江化工产业园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准入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南川水江化工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标准,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产业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重庆市产业发展定位,符合南川工业园区水江化工产业园发展规划,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严禁采用列入《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工艺技术设备,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应当来源合法、安全可靠,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应进行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关于自动化系统装备建设的要求,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设计并采用ESD控制系统和独立的SIS控制系统,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产业园整体规划要求,第十条禁止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涉及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生产和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第十二条新建项目进入南川工业园区水江化工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