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文件规定,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现拟认定湖北鑫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东津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二科办公室郭洲涛,电话0710-3639327,邮箱3633693565@qq.com,东津新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11月14日。